当前位置: > 利来w66旗舰厅 >

海瑞竟然是新加坡、香港反腐制度的鼻祖?

2024-01-27 04:01:07|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4| 评论: 0

50多年前,在八一中学初中读报课堂举手提问海瑞是好官还是坏官;前几年,对于把海瑞墓打造成全国最大的清官文化研究和展示中心、全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南海网有文章质疑说笔者十分怀疑这样做的...

  50多年前,在八一中学初中读报课堂举手提问“海瑞是好官还是坏官”;前几年,对于把海瑞墓打造成“全国最大的清官文化研究和展示中心、全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南海网有文章质疑说“笔者十分怀疑这样做的效果如何”,该文批判说“人类的民主政治已经实施数百年,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我们的反腐败思维还停留在‘清官文化’层面上”;本月初,权威媒体题为《国史学会学习习致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贺信精神》文章报道“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从来没有像新时代十年这样重视新中国史的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

  那么,这里提出“海瑞是新加坡、香港反腐制度的鼻祖”,这究竟是哗众取宠还是“新时代十年这样重视新中国史的研究”水到渠成的结果?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到:“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这就是海瑞中举策论文章《治黎策》的原话。

  近几十年来,国际多个权威机构评价“廉洁指数”排名,新加坡、香港大都名列前茅,其反腐制度执行效果,远超被认为自诩“西方民主奠基者”的英国和老布什在美国国情咨文定义“民主的灯塔”的美国。我们可以认为新加坡、香港的反腐制度是“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但为什么这里会把新加坡、香港反腐的“清官人治”?

  海瑞不是被历史淘汰的“几百年前清官人治”的代表吗?把新加坡、香港这种“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和海瑞“人法兼资”反腐制度相提并论,这是不是背道而驰呢?

  媒体报道,台湾领导人问新加坡前贪污调查局局长“新加坡廉洁为什么搞得好”?前贪污调查局局长回答说“领导人的政治意志”!新加坡廉政不是西方民主法治的产物吗?不是“三权分立”的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吗?强调“领导人的政治意志”,这不是“清官人治色彩”吗?有关资料提到,英国殖民地框架下的新加坡以及新加坡独立之初同样是贪腐盛行,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样,防治腐败的制度也制订了不少,但根本无法阻挡腐败的社会浪潮。同样,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如同学者文章描述,腐败已不再是一种现象,而是成为了所有市民的一种思维方式。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病人犒赏医院护工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消防队员开水龙头救火要收“开喉费……。无权无势之人对贪污深恶痛绝,但遇到麻烦,他们首先想到的还是“找关系”。如果我们真的用心去了解新加坡、香港这种“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了解这些制度从形同虚设到执行落地生根,我们发现如果没有上个世纪“清官人治式”人物李光耀、麦理浩,廉政制度的建设就完全就可能胎死腹中!哪怕几十年过去了,新加坡、香港这些“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在不同阶段以及当下都面临不同巨大冲击,套用一名人的话——“建立一套执行文化是极其艰难的过程,失去它却易如反掌”!

  《新加坡为什么能?》一书得到新加坡李显龙总理签名作序,该书作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吕元礼在公开演讲时提到,李光耀说:“根据我对亚洲国家的观察,即使你有好制度,哪怕是美国、英国的制度,但是没有好领袖也不会有好政府”。同时,李光耀还说:“只要领袖是个强人,即使没有好制度政府也会过得去,甚至也会有好政府。”

  有人说,香港的廉政建设也是为世界所瞩目的,而且香港政府长期奉行“积极不干预”,应该不会有新加坡李光耀式的“强人、清官”吧?相关资料提到,上个世纪港英政府以英国的做法为蓝本年制定了《防止贪污条例》、成立专职反贪的“反贪分部”,不过“反贪污部”很多时候不但没有有效地遏制贪污问题,反而成为包庇贪污的核心。1971年,麦理浩被委任为香港总督。麦理浩被誉为“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上最受香港市民喜欢的港督”——不知香港市民对麦理浩如此评价是否是“清官意识、清官文化”。麦理浩上任之后,顺应民意反腐,但不是发挥“三权分立”的优势,而是做出作出了“逆民主潮流”的“人治”决定:“廉政公署独立于公务员体系,只对港督一人负责”、“廉署可以不需要拘捕令,就可以直接逮捕有贪污嫌疑的官员”。1977年10月,香港廉署以集体贪污罪先拘140名、再拘30多名九龙区警官,这激起了警队的激烈反弹,其中包括2000多名警员上街,百余名警人员冲进廉署总部大肆捣乱、拆了廉署的招牌。相比于统新加坡总理李光耀,苏格兰出生的港督麦理浩行政权限相对有限,面对当时随时可能失控的“廉警大冲突”,麦理浩希望驻守英军队介入,但遭到英军高层强烈反对,麦理浩无奈之下颁布特赦令“1977年1月1日前所犯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但面对警队得寸进尺提出“全面特赦”的要求,麦理浩展示来强硬手腕扼队对抗香港政府的苗头。麦理浩下达的这种法令,似乎与当下中国内地反腐“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罪名有异曲同工之处。

  所以,哪怕是“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如香港廉政公署社会关系处处长穆斐文说:“领导人的政治决心是指国家或地区的最高领导人彻底地解决腐败问题的坚定意志。”原来在香港廉署的人看来,香港反腐制度的确立也是需要“清官意识、清官文化”的!换句话来讲,海瑞之“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是穿越时空的真理。海瑞首先是公开透明法治制度的设计者、建设者,也是当时法律空白地带的主要研究人。在海瑞在担任地方行政长官期间,颁布了许多行政法规和告示,其兴革条例》、《参评》、《禁约》、《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禁馈送告示》等。用我们现在的话讲,在公务工作上,海瑞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待他人,“有法可依”是前提。既然“有法可依”是前提,何来海瑞“人治”?海瑞在参加科举考试前,就花费多年时间深入交通交通闭塞的五指山腹地,海瑞的《平黎疏》里描述这段经历“臣尝博访附黎居惯行黎村人氏”,这是为了研究、确立符合当时实际制度方法,借以化解民族矛盾,避免黎汉民族矛盾激化乃至兵戎相见。在担任福建南平教谕期间,应当时分巡武平道的高级官员邀请,就“闽省驿传困苦”课题,深入调研,撰写了《驿传申文》《驿传议》,而且提出了上策、中策、下策的对策建议。所以,海瑞非但不是很多所谓学者所诋毁的“人治代表”,而是习惯于深入实际并提出问题的具体对策方案,并且在对策方案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建设,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但是,无论是海瑞推行制度的执行,还是“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更需要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突破“有法必依”的难点。有数据表明,同样是东南亚国家,同遵循西方民主法制,但是如权威专媒体提到“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而且,新加坡、香港反腐制度的确立过程充分证明了“领导人的政治意志”在法治制度确立初期的“决定性作用”。

  所谓著名学者给海瑞贴上“不合时宜”的标签:“上两次海瑞反对的是个人(胡宗宪、鄢懋卿或者嘉靖皇帝),这一回他反对的是整个官场。……他的资本,也只是靠不怕死挣来的名声,一旦得罪了全体官僚,也就变得一文不值。”我们对比一下新加坡和香港反腐历程。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说,“那时候(指李光耀掀起反腐风暴之前),中下层的警察、小贩稽查员和土地管理员的贪污行径越来越猖獗,这些在街道上执法的基层公职人员‘要么发出传票,要么在接受了满意的贿赂后假装没看见’。”同样,在差不多同一时期的香港社会,其贪腐情况如同廉政公署有关人员描述“当时贪污好似一辆行驶中的公共汽车,追不上,拦不住,上车才行”。一名被治罪的原香港警司韩德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那么,李光耀、麦理浩是不是“反对的是整个官场”?而且,如果说海瑞“上两次海瑞反对的是个人”,那么海瑞是不是应该义正言辞地斥责“鄢懋卿”或在挖地三尺搜集鄢懋卿的贪腐证据!但是,海瑞“以柔克刚”,以下级对上级的口吻给鄢懋卿“写信请教”,因为海瑞不想因为鄢懋卿一众的到来,导致自己治理县域老百姓劳民伤财!海瑞这样做究竟是“反对个人”,还是“在其位谋其政”?海瑞担任福建南平教谕时,一度不满官场上的官僚习气要“辞官”。海瑞主要伯乐之一、时任福建提学副使的朱衡极力挽留海瑞,朱衡让海瑞打消辞官念头的一句话是“你一生努力学习为的是什么?现在出山任职为的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争一跪与不跪的赌气吗?”【《海忠介公行状》:平生所学谓何?所出谓何?只争一跪也?】。海瑞后来在官场上为“治国平天下”可以忍辱负重,但“忍辱”是为了“负重”,而不是所谓著名学者定义的“反对特定个人”。但“忍辱”却不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的“负重”时,海瑞就不再“忍辱”。实际上,“正确的妥协”也是现代管理的思想,如“现代管理之父”德鲁克在通用汽车公司担任咨询顾问的时候,当时通用汽车的总裁斯隆强调德鲁克要提供“正确的答案”,斯隆等决策者会做“正确的妥协”,以保证决策的有效执行。反过来讲,在“正确的答案”上进行“正确的妥协”,才能避免对策方案过分“理想化”而无法执行落地。

  网上资料提到所谓著名学者在接受《廉政瞭望》记者专访时说:“(海瑞颁发的)《督抚条约》还规定,上级官员视察,下级不得出城迎接,更不得设宴招待。工作餐可以有鸡鱼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民众自掏腰包,也不准购买忠靖凌云巾和宛红撒金纸之类奢侈品,吃斗糖斗缠之类零嘴甜食。这就把几乎所有官员和富人的生活都搅乱了,岂能不群起而攻之?可以说,海瑞得罪的,是整个官僚集团和上流社会。”

  按照这个逻辑,相比于海瑞,四百多年之后的新加坡李光耀、香港麦理浩在“搅乱官员和富人的生活”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麦理浩的反腐更是激发1977年10月28日的“廉警大冲突”,更是“把几乎所有官员和富人的生活都搅乱了”,乃至香港警察“群起而攻之”。时过境迁,我们发现这恰恰是“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所必须经历的痛苦蜕变过程。在“贪一块钱也是贪”的界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方面,新加坡、香港这些“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其立法思想竟然是穿越几百年师承于海瑞!“海瑞要求境内公文必须使用廉价纸张”等,所谓著名学者认为“结果也只有两种,要么集体,要么阳奉阴违”。权威媒体提到,“(新加坡)2009年,曾经有一人为了免交交警的罚款,私下塞给交警20元钱,结果被交警举报,被判入狱3个星期。在新加坡,就算给予执法人员一包价值5角钱的咖啡粉,也可能被视为行贿而被判刑。”同样道理,麦理浩推动香港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如媒体报道,香港公务员因公余兼了几次课并收取报酬而被控有罪;一名驾驶摩托车负责传送文书的政府工勤人员,因虚报、领取了若干天没有外出的“外出津贴”而被控犯罪。“新加坡没有国内所规定的5000元起刑点”,“接受或赠予1元都算受贿或行贿”,而且对于新加坡的公务员人员来讲,“入狱不仅意味着你要坐多久的牢,而在于你今后的养老金、公积金、工作都将丧失,这是一个很大的惩罚。”2003年,时任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的梁锦松“购车有避税嫌疑”,事后廉政公署调查、经律政司检视认为不应作出起诉,但迫于压力,梁锦松最终还是辞去财政司司长一职。我们发现类似海瑞“不准购买忠靖凌云巾和宛红撒金纸之类奢侈品,吃斗糖斗缠之类零嘴甜食”、“境内公文必须使用廉价纸张”的规定,非但不是“停留在‘清官文化’层面上”,而是与“国际上成熟而有效、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的反腐败制度”完全一致。

  网络很多文章指责海瑞对徐阶“恩将仇报”,相比于海瑞对徐阶的态度,李光耀的“罪过”是不是更大?因为当时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李光耀多年老友郑章远被指控接受营建商贿赂100万新元,郑章远事发后向李光耀求情但李拒绝与其会面,郑章远随后自杀谢罪。实际上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一直对徐阶善言相劝【见海瑞给徐阶和徐阶儿子尚宝司少卿徐琨的信《复徐存斋阁老》《复徐继斋尚宝少卿(徐琨)》】。但是,如《明史·高拱传》所载,徐阶家族的子弟被立案侦查、编入边兵军籍,是高拱任命以前知府蔡国熙做监司所为(恰好徐阶的子弟确实在乡里横行霸道,被蔡国熙“簿录其诸子”)。后来徐阶低头向高拱求情,高拱达到目的后,“卖人情”说蔡国熙对徐阶家族的处罚太重。按照复旦大学历史系老师樊树志考证,“拱拟旨谓太重,令改谳”,而(蔡)国熙闻而色变曰:“彼卖我,使我任怨而自为恩。”从蔡国熙所说“彼卖我”一句,足以证实高拱幕后指使的勾当。但是,很多所谓学者把高拱打击徐阶,包括对徐阶子弟有意打击的行为,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法说成是海瑞所为,给海瑞贴上薄情寡义、忘恩负义的标签。

  为什么新加坡、香港注重“贪一块钱也是贪”?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的解释是,“放过小贪等于纵容大贪,继而纵容贪得无厌,那时,调查的成本会增加几十倍,上百倍。”同样,如权威媒体报道 ,新加坡导游之所以不接受中国游客递出的香烟,如导游事后解释:“我们政府有规定,导游不能接受游客的任何东西,哪怕一支香烟。……如果有游客投诉我抽了你们的烟,我就会被贪污贿赂调查局请去喝免费咖啡,这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不属于我的东西,哪怕再昂贵也不能接受,否则我就对不起国徽,这就是我们签约导游的做人底线!”我们发现郭文纬所阐述香港的廉政制度和制度执行落地不扭曲,同几百年的海瑞一脉相承。因为海瑞的《督抚条约》的细节规定,非但不是所谓著名学者批判的“不准购买忠靖凌云巾和宛红撒金纸之类奢侈品”、“不准吃斗糖斗缠之类零嘴甜食”,“这就把几乎所有官员和富人的生活都搅乱了”,而是同李光耀、麦理浩等一样,充分洞察“人性”,在预防腐败上以“杀鸡用牛刀”方式惩治贪腐行为,发挥制度执行的防微杜渐威慑力。例如,一位领导的妻子说“我们已经走过那个阶段”。因为第一次接受贿赂时,往往压力最大、行贿的数额也不会太大,在这个“临界点”上会思考很多,而“法律的威慑力”在这个“临界点”往往发挥很关键作用。当“贪一块钱”都可能被判刑入狱时,很多官员就不会迈出贪腐第一步。

  如果说,家长要“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那么在官场和仕途上,新加坡、香港“贪一块钱”都可能判刑入狱,这些反腐制度规定在关键时间节点就是“帮助官员在人生新起点的关键第二粒扣子”。而新加坡、香港这些反腐制度设计的思路,从某个角度来讲竟然是师承海瑞。所谓著名学者批判海瑞“不准购买忠靖凌云巾和宛红撒金纸之类奢侈品”、“不准吃斗糖斗缠之类零嘴甜食”的“所谓不符合人性”的规定,恰恰是新加坡、香港这些“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的”反腐败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也是最符合人性的反腐制度。而这些规定与十八大之后掀起反腐风暴延续至今一直严格执行的“八项规定”等同样异曲同工。

  著名学者说“海瑞这个人在明清两代官场是一个异数,是个一清见底的官。当时所有官员都要收红包才能维持生活,他是惟一不收红包的人。”按这个说法,比海瑞大42岁的“千古圣人、明朝一哥”王阳明“要收红包才能维持生活”?明代的于谦“两袖清风”历史史实也是子虚乌有?比海瑞小19岁的《了凡四训》作者袁了凡同样口是心非,而且袁了凡还能欺骗刚刚仙逝的“既是企业家又是哲学家”之称的稻盛和夫,因为稻盛和夫把《了凡四训》视为自己修学重要经典。

  实际上,海瑞也是“收红包、收礼物”的。但同新加坡、香港反腐制度的规定和精神一致,无论是海瑞自己还是当下“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的反腐败制度”,面对正常往来人情交际,都非常注重采取强有力措施,避免正常往来礼物变味成“”的强大催化剂!

  媒体报道,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依照特区政府规定予以公示刚刚过去的两个月内收到的礼品:5盆兰花、3个花篮、香槟酒、书籍、学习卡……。因为估值高过400元,这些礼品,梁振英没有保留一件,全部交由政府处理。如南开大学历史所所长、中国明史学会会长南炳文教授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海瑞集》中记载,淳安县入学的新秀才,‘旧例本生办酒桌席面奉县官学官’。海瑞来到这里担任知县后,认为这种以数量颇大的礼物相送的风俗,乃‘谬举也’,下令改为‘里甲办无席面酒数桌,纱帕三端,送各生参见学官,少将父兄为子弟求师之意,酒礼皆革去。’这种新办法,变本生单独送礼为里甲集体代各生送礼,变礼物数量颇大为数量些微,既使学生‘待先生也,隆礼貌’,‘不以官之卑也而有慢心焉’,又使感念情意的正常表达不会沦落为行贿受贿的丑陋行为。”隆庆三年(1569)六月,海瑞升迁达到了其仕途的巅峰,担任“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任应天(即南京)等十府的巡抚,但很快就因在江南勒令乡官退田得罪了朝中权贵,当时宰辅大臣逐渐削夺和架空海瑞的职务和权力,导致海瑞从隆庆四年(1570)春天开始“候用”。身上无官职的海瑞回到家乡海南之后,这个时间段海瑞是“收红包”的,即梁云龙所说的“交际所入”。但同时,正如“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已经驾轻就熟的运用多年的”的制度,国家领导人、官员下野之后,演讲出书收费不但合法而且时髦。只是海瑞“收红包”跟很多人还是有不同,海瑞有“交际所入”但“辄周戚里贫乏”。而且,我们注意到现无锡惠山古镇想顾可久祠为海瑞担任应天巡抚任上奏请朝廷并带头捐俸兴建。换句话来说,海瑞在任上习惯把俸银捐赠公益事业,被罢官之后,收到红包(即“交际所入”)马上就周济贫穷的亲戚和乡亲,手头当然没有余钱。然而很多所谓学者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甚至随便引用当时一本小说作为证据,来证明海瑞娶妻纳妾导致很穷。其实,即便是当今国内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方不同家庭,有的家庭对彩礼有苛刻要求,有的家庭却是陪嫁嫁妆远高于彩礼,更很多年轻人“裸婚”自我奋斗。而且,很多官员家属并不是坐享官员俸禄,曾国藩的大儿媳刘氏是巡抚之女,同样谨遵家风要求,跟着婆婆每夜纺纱给家庭补贴。另外,明朝中后期,明朝宗室、官绅和文人享有免税减税减役免役待遇不断扩大,相对于承担大量税赋的农耕百姓,在税赋方面节约很大一笔支出的海瑞及家族,其收人还是比很多普通人高的,更不用说海瑞罢官期间是“候用”。

  相对于海瑞的节约俭朴,提到“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我们很多自然想到新加坡、香港的“高薪养廉”。但是,权威媒体资料提到,新加坡官方从来不接受“高薪养廉”的说法,他们认为是“高薪引才”或“高薪抢贤”。新加坡1965年独立建国后李光耀领导的执政党第一时间就展开铁腕反腐行动,上个世纪七十年中期,其政府廉洁的政治目标已然实现。新加坡官员薪酬制度4次较大调整的时间点分别是1982年、1994年、2007年、2012年。即在1982年之前,新加坡官员的薪水并不高。同样道理,香港的所谓“高薪养廉”与新加坡“高薪抢贤”类似,梁锦松辞任年薪超过2000多万港元的美国大通银行亚太区主席职位,降薪近90%,出任年薪只有200多万的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如果说“高薪”是“养廉”的前提条件,那么新民主革命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相比于,的官员有足够的“高薪”,官员应该比廉洁得很多?

  吕元礼说当自己提到“新加坡模式约等于英国制度加东方传统,加中国的作风”,新加坡一位老议员马上说:“你说得对,我们早年是学的,学群众路线”。这位议员补充说“不过我建议加两个字‘早期’中国的作风”。因为这位老议员认为我们后来丢掉了,但现在我们又在重提。原来“国际上成熟而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并不高高在上的“外国月亮”,甚至还是来自“中国出口”!所谓学者说“海瑞还是个工作狂,他任应天巡抚时,依例每月初二、十六两日放告,……还不包括平日受理的人命、强盗和贪污案。其他职分事无巨细,也往往躬亲,几无休息之日。……在海瑞的时代,真心拥护他的只有贫苦的农民和百姓吧!但他们的拥护又顶什么用呢!”事实证明,新加坡学习早期“走群众路线”,在反腐制度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香港廉署开始提出“贪一块钱也不行”口号时,也是引起争议的。有人认为,若“一块钱也要调查的话,廉署岂不忙死了”。事实证明香港廉署的职员并没有个个成为所谓学者想当然的“海瑞式工作狂”,新加坡、香港的反腐效果充分证明老百姓“真心拥护”到底“顶什么用”!

  有人说,海瑞强调“窃谓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这不是不讲法律依据的“人治”吗?稍微有一点文言文基础的人,回到海瑞原文去读这句话,或者稍微花一点精力在网上阅读不同学著、网民对这句话的解读,都可以清晰地知道海瑞断案绝大部分案件并不遵守这个原则,因为“两造具备,五听三讯”之后,绝不部分案件不存在“凡讼之可疑者”。只剩下“十而二三”案件,套用我们现代法律术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民事案件才适用于以上原则。曾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苏力(原名朱苏力)教授在《“海瑞定理”的经济学解读》一文中,从现代法律的理论来讨论“海瑞定理”包含司法定理I (公平定理) 和司法定理II (差别定理) ,同时论述司法定理II (差别定理)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进而推进到刑事司法领域“疑罪从无”的探讨。该文最后还论证了“海瑞定理”与现代的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制订思想的完全一致性。

  有人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凭什么说南炳文、苏力、樊树志教授考证是正确的,而其他持反对意见的学者就是错误的呢?学术研究不是讲百家争鸣吗?如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学者张宏杰所说“如果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么先得有一个小姑娘”。如何界定是否“有一个小姑娘”还是“卸成八大块之后的一个头、一支胳膊、一条腿”?被誉为“现代四大史学家之一、中国三百年来第一人、掌握二十几种语言”的陈演恪提出的一个准则可以判定:“研究自然科学,要求分秒不差,我研究历史,要求做到年月日不差。”其实,只要做到“年月不差”,“历史这个小姑娘”的原型就确定了!如果能成功运用“年月不差”的考证方法,就不会犯下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低级错误,或者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不被“曲解的历史、编造的历史”所带动,才能保证真正意义的“百家争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郑重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内容与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有价值的信息,如采编人员采编有误或者版权原因,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后修改或删除。

Copyright © 2002-2017 DEDECMS. 织梦科技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